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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 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日期: 2023-08-22 10:22:29     

随着全球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以公民个人信息为目标的案件高发并呈迅速增长态势。此类案件以公民个人信息为核心,覆盖医疗、教育、电商等多个行业,滋生出电信诈骗、骚扰电话、抢号抢票、网络水军等一系列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灰产业,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益和财产安全,破坏我国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

 

2020年以来,公安部每年组织“净网”专项行动,依法重拳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810日,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整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措和成效。

 

新闻发布会介绍,2020年以来,公安机关累计侦破案件3.6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4万名,查获手机黑卡3000余万张、网络黑号3亿余个,打击力度和打击成果空前。

 

坚持以打开路 遏制违法犯罪蔓延

 

据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主要包括信息获取、信息倒卖、下游犯罪三大环节。公安机关全面摸清产业链各环节特点,开展上溯源头、下追买家全链条打击,并同步跟进“一案双查”,对互联网企业平台严管严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遏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蔓延。

 

——锚定技术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源头,发起打击黑客犯罪集群战役,侦破一批利用木马病毒、钓鱼网站、渗透工具、网络爬虫等黑客手段窃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

 

——锚定行业内部泄露源头,重拳打击行业“内鬼”,2020年以来共抓获电信运营商、医院、保险公司、房地产、物业、快递等行业“内鬼”2300余名。

 

——锚定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重点网络平台,抓获了一批数据中间商和物料供应商。

 

按照“打源头、摧平台、断链条”的工作思路,公安机关紧盯ChatGPT、云计算、区块链、“AI换脸”等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边研究边打击,侦破一批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新型案件,循线深挖下游犯罪线索,连带破获大量电信诈骗、套路贷、网络盗窃、网络洗钱等违法犯罪案件,形成“以点带面,全面开花”的打击态势。

 

坚持问题导向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随着人脸识别技术的广泛应用和人工智能技术的进步,人脸识别验证类犯罪也随之产生。犯罪分子利用照片,特别是身份证照片,同时结合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突破人脸识别验证系统。

 

为防范和打击此类新型犯罪,公安机关联合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单位,开展人脸识别与活体检测技术安全测评,覆盖境内用户量大、问题隐患突出的即时通讯、网络直播、网络社交、电商平台、金融支付等重点App,及时发现人脸识别验证系统存在的风险隐患,通报运营主体升级安全保护措施和人脸识别算法。

 

同时,公安机关依托“净网”专项行动组织专项会战,严打泄露身份证照片等图像信息的犯罪源头,破获“AI换脸”案件7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15名,该类犯罪发生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新闻发布会通报,聚焦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的难点、盲点,公安机关出重拳、下狠手,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针对快递信息泄露引发电信诈骗问题,公安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国家邮政局联合开展为期6个月的邮政快递领域个人信息泄露治理专项行动,期间共侦破窃取、贩卖快递信息案件20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44名。

 

针对装修、贷款等骚扰电话问题,公安机关联合工商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惩处一批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金融公司、装修公司、物业公司和房地产公司,循线打掉多个电话推广犯罪团伙。

 

坚持防管结合 筑牢数据安全防线

 

近年来,各种互联网应用平台层出不穷,相关App、公众号、小程序等呈井喷式增加,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工作成为公安机关关注的重点。

 

公安部积极参与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工作,推动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会同中央网信办等部门制定印发《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等,明确个人信息认定标准、行业规范和企业责任。

 

新闻发布会介绍,公安机关将依法治网、依法管网作为互联网安全治理的主要方式,全面强化重点互联网平台网络与数据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规范执法,巡查互联网企业5.5万家,办理行政案件1.3万余起;督导互联网头部企业完善用户数据采集、存储、使用制度,对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未落实数据安全防护措施的互联网平台运营主体,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督促其整改到位。

 

为进一步压实网络运营主体的数据安全责任,公安机关坚持“技术管网,问题导向”,通过对相关互联网平台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检测重要信息系统及平台安全状况,防范化解网络与数据安全威胁风险,并联合网信、工信等部门利用约谈、通报、处罚、下架等一系列监管措施,形成震慑。

 

同时,公安机关大力推动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的落实,持续加强系统建设、网络运营、数据存储、数据传输、数据处理等重点环节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重要敏感数据的整个生命周期安全可靠。

 

坚持多方协同 形成综合治理格局

 

依托“净网”专项行动,公安部与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相关单位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从严厉惩治犯罪、突出重点整治、加强行业监管、规范依法办案、开展宣传教育等多方面协同推进,切实形成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的工作合力,构建起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的工作格局。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打击整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还需要全民参与、社会共治。

 

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坚持宣传引导和打击治理两手抓、同促进,在加大传统媒体宣传力度的基础上,利用各类新媒体账号开展宣传,报道公安机关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工作成效,向群众普及个人信息保护知识,揭露最新犯罪手法。

 

同时,公安机关持续构建部省市县联动宣传“矩阵”,通过组织线下宣传周、宣传讲座、新闻发布会等,推动个人信息保护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单位,全面提升人民群众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和能力。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根据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的统一部署,持续依法严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本报北京810日电)

信息来源:人民公安报-20238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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